苏州 东山精密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,审议了《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》。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等相关规定,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,降低公司运营风险,同时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,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、履行职责,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,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。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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